央廣網海口3月2日消息(記者許云)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海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海南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明確,到2025年底前,全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列入《海南省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錄(試行)》的塑料制品。從此變“限塑”為“禁塑”。“禁塑令”有哪些特點?對企業轉型有何推動作用?
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廳長鄧小剛表示,海南省出臺“禁塑令”,是加強塑料廢棄物污染防治的必要工作,也是積極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的重要舉措之一。
鄧小剛說:“初步統計,我們一年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和制品等,大概在11-12萬噸左右,目前我們自己生產能夠滿足的是6.5萬噸。”
那么,“限塑”和“禁塑”工作的主要區別是什么?海南省“禁塑令”的制定有哪些特點呢?
鄧小剛說,“限塑”就是盡量采取一些經濟手段和措施來限制塑料袋的使用,采取的是付費制,普遍強調的是限制。而這次強調的是禁止,“禁”不是對所有的塑料制品都禁,要體現先易后難,首先是對列入名錄的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塑料餐具等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這是“禁”和“限”的區別。
鄧小剛表示,這次海南出臺的方案總結了國內各地和世界各國的經驗教訓,系統性地謀劃并出臺相關的政策,形成一個政策體系:“我們從地方的法規、標準、檢測認證、替代產品的生產能力和供給到閉環的執法等,以及媒體宣傳、老百姓參與,從方方面面來系統謀劃。”
《方案》提出,海南全面禁塑將分行業分類別穩步推進。2019年底前,建立健全全省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地方性法規及標準體系,完善監管和執法體系,形成替代產品供給能力。2020年底前,全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2025年底前,全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列入《海南省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錄(試行)》的塑料制品。
據了解,目前海南有一部分企業在生產塑料袋和相關的塑料制品,“禁塑”后這些企業將面臨轉型。鄧小剛說:“現有的生產塑料袋的企業,其設備經過改造基本上都可以用,可以用全生物降解的原料來替代原來塑料袋的原料,將來企業也能夠生產符合我們地方法規和標準要求的全生物降解的塑料袋和制品,這對支持這一類型的中小企業轉型發展,支持它們走向高質量發展也非常有幫助。”
對于強化市場監督執法的閉環管理問題,海南省將從“嚴格生產準入”和“禁止島外進入”兩方面杜絕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生產銷售和使用;利用大數據管理平臺建立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可追溯體系,推動市場監管執法信息化和全閉環管理。
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土壤環境管理處副處長張靜說:“原來監管的時候,沒有辦法判斷這個東西是否違法,所以就沒有辦法進行打擊監管。下一步我們從認證的角度或利用技術手段來判斷,市場監管有了依據,執法力度就可以加強,這樣才能禁止劣質產品,給優質產品騰出空間,引導市場更加良性的發展。”
“禁塑令”的施行讓海南的老百姓拍手叫好。海口市民李先生說:“這個‘禁塑令’跟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我們非常支持這個政策的出臺,我們也會減少使用塑料制品,保護環境從我們自身做起。”
三亞市民高女士說:“這次的禁塑政策非常好,對于減少白色污染保護環境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不過我們希望這個政策能夠實實在在地落地執行,而且以后的塑料替代品最好質量好、使用方便,而且價格優惠,這樣才能讓老百姓得到真正的實惠。”
對于百姓關心的替代產品使用成本和便利性問題。鄧小剛說,要通過經濟杠桿的辦法,既讓替代產品使用成本降下來,也要促進更多人選擇綠色低碳生活,更多地“拎起菜籃子、提起布袋子”。
鄧小剛指出,目前,全生物降解原料價格是塑料制品原料價格的2倍,實現替代產品特別是全生物降解產品能夠在市場和價格上讓老百姓樂于接受,這取決于兩個因素:一是擴大生產規模,提升市場總供應量,降低相應成本;二是在過渡期研究相應的鼓勵或補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