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甘肅省物業管理辦法》12月1日起實施
省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近日審議通過《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甘肅省物業管理辦法〉的決定》,《甘肅省物業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改,重新公布。
《辦法》規定,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后,原物業服務企業不移交有關資料的,由縣級以上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關資料的,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深入推進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確定在七里河區彭家坪鎮、西固區河口鎮、永昌縣河西堡鎮、武山縣洛門鎮、會寧縣郭城驛鎮、敦煌市七里鎮、甘州區沙井鎮、涼州區黃羊鎮、隴西縣文峰鎮、禮縣鹽官鎮、華亭縣安口鎮、鎮原縣孟壩鎮等12個鎮開展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
10月24日,記者從省工商局辦公室了解到,日前由省工商局建設的“甘肅工商大數據中心”和改造升級后的“甘肅工商市場監督管理綜合服務大廳”正式投入使用。
10月23日,全省推開“證照分離”改革電視電話會議在蘭州召開,會議安排部署確保改革與全國同步正式實施,我省將于11月10日前,在全省范圍上線運行“證照分離”改革業務系統,并建立完善的制度規范和工作督查機制。
省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近日審議通過《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甘肅省物業管理辦法〉的決定》,《甘肅省物業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改,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