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好國徽、拉起橫幅、擺好桌椅板凳,將“原告”“被告”“第三人”等牌子擺放準確,一個簡易的巡回法庭在儋州市光村鎮光紅村委會布置完畢。
為進一步踐行司法為民理念,充分發揮“審判+普法”作用,近日,儋州市人民法院東成人民法庭深入糾紛案發地,巡回審理一起侵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糾紛案件。光村鎮政府法律顧問、部分村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員、社區矯正對象及當事人家屬、村民等受邀旁聽案件審理。
案件原告因與第三人存在土地權屬爭議,經被告村小組作出處理決定后不服,以村小組作出的決定書未經村民民主決議,程序嚴重違法為由,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予以撤銷。受案后,考慮到近年來侵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糾紛案件較為多發,在當地公開審理該案件有助于釋法明理減少類案發生,承辦法官遂決定以巡回審理的方式審理該起案件。
審判員一句“現在開庭”,一場別開生面的巡回開庭正式開始。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嚴格依照法定程序,核實訴訟參與人基本情況后,聽取原被告訴辯意見,組織各方當事人進行舉證、質證,并歸納案件爭議焦點開展法庭調查和辯論,庭審現場莊重嚴肅,秩序井然。案件將擇日宣判。
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圍繞案件爭議焦點,就集體土地權屬產生爭議法院能不能管、能管哪些的問題進行釋法說理,引導村民依法依規解決糾紛。同時,還就完善落實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制度等細節向村干部進行法律指導,督促涉訴糾紛所在村集體通過簽訂土地發包合同等方式確權止紛,避免因土地權屬不清導致矛盾進一步升級。為詳細了解爭議土地具體情況,承辦法官還組織各方當事人一起到現場勘查。
巡回法庭移動的是國徽,不變的是“如我在訴”的司法情懷。東成法庭將繼續發揮維護基層社會安全穩定的前沿陣地作用,積極開展巡回審判,持續延伸司法觸角,將審判庭搬到田間地頭、村委會等,切實做到“哪里有群眾需要,司法的腳步就走向哪里”,推動轄區社會治理工作向縱深發展。(許光偉 馬宏新 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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