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重啟個人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 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3月17日,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發布公告稱,根據相關要求,結合海南省實際,重啟受理個人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并向各直屬管理局、受委托貸款銀行印發《海南省個人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通知。
2017年11月2日,配合海南省房地產調控政策,海南省暫時停止受理個人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此次重啟個人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按照新印發的《管理辦法》執行。
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新印發的《管理辦法》與2015年9月30日印發的《海南省個人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辦法》相比,主要有貸款對象、貸款額度、申請資料、承辦銀行等四個方面的變化。
其中包括,擴大貸款對象范圍;調整貸款額度上限,原暫行辦法中最高貸款額度50萬元,且不超過原商業貸款余額,新印發的《管理辦法》調整為70萬元且不超過原商業貸款余額;簡化貸款申請資料及放寬銀行承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