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月20日從有關方面獲悉,海南已于日前正式對外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農作物種子進口和從境外引進畜禽遺傳資源審批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成為全國首個承接資源進境審批權限的省份。

省農業農村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農作物種子進口、從境外引進畜禽遺傳資源審批權限一直以來由農業農村部負責實施,為支持海南加快推進自由貿易港和國家南繁硅谷建設,2024年8月,國務院批復同意由海南省承接該審批事項。在《辦法》制定過程中,農業農村部圍繞審批流程條件、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審批系統共享共用、審批人員能力提升等方面,給予了大力指導支持。《辦法》自2025年2月13日起施行。

為加快構建從基礎研究到應用研究再到產業化的全過程創新鏈,全力打造種業科技創新策源地,《辦法》規定,進口的農作物種子應當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進行試驗、生產、銷售,不得從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入中國境內其他地區;從境外引進的畜禽遺傳資源應當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進行利用、繁育和飼養。此舉將有利于在南繁硅谷匯聚資源、技術、人才等關鍵要素,促進南繁種業科研、生產、加工和貿易等快速發展,加快培育打造南繁種業產業集群。

《辦法》明確“直接由省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在審批期間核查具有飼養能力的相關說明文件”,此舉將有效縮短從境外引進畜禽遺傳資源審批時間,降低市場主體審批成本。

省農業農村廳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海南將切實抓好《辦法》實施工作,加強農作物種子進口、從境外引進畜禽遺傳資源審批工作,推進事中事后監管,提升種質資源進境效率,實現高質量建設、高效率管理、高水平利用,夯實“向種圖強”基礎。(曹馬志)

編輯:付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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