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月23日消息(記者 馮方)23日,針對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北京農商行方面向央廣網記者回應稱,處罰所涉及事項主要是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業務問題,該行誠懇接受處罰與監督,針對問題和整改要求逐項研究,通過修訂制度文件、完善業務處理流程、優化系統功能、開展監督檢查、強化業務培訓等措施,對問題進行全面深入整治,現已按監管要求完成整改。

1月17日,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公布對北京農商行的行政處罰情況。北京農商行因存在多項違法行為,被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予以警告,被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共計902.27萬元。違法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項: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統計資料;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收單業務外包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違反代收業務管理規定;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占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

另外,北京農商行7名有關業務負責人被警告或被罰款。時任北京農商行副行長李某旭被罰款4.93萬元,時任北京農商行銀行卡部總經理葉某勝被警告并罰款5萬元,時任北京農商行銀行卡部副總經理馬某林被罰款18.5萬元,時任北京農商行銀行卡部副總經理董某霞被罰款7.5萬元,時任北京農商行銀行卡部副總經理徐某琨被警告并罰款5萬元,時任北京農商行個人金融部副總經理劉某娜被警告并罰款10萬元,時任北京農商行個人信貸管理部副總經理吳某民被罰款7.7萬元。

(截圖自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網站)

編輯:邵藍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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