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回應浙江保險業被罰1.1億:大部分案件源于舉報
2014-09-03 22:19: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北京9月3日消息(記者寧靜)浙江保險行業違反《反壟斷法》被處1.1億元罰款。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對該案件及處罰進行了解讀。
為什么說固定保險費率折扣幅度違反《反壟斷法》的規定?
《反壟斷法》第十三條規定,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固定或者變更價格”的壟斷協議。《反價格壟斷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7號令)進一步規定,經營者不得“固定或者變更對價格有影響的手續費、折扣或者其他費用”。在正常情況下,財險公司在費率上相互競爭,投保人選擇質優價低的財險公司并支付保費,財險公司在約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履行賠償義務。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組織有關公司達成協議,固定保險費率折扣幅度,實際上限制了財險公司之間的價格競爭,有關行為已經違反了《反壟斷法》,損害了投保人的利益。
在本案中,對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處以最高50萬元罰款,而對保險公司從輕處罰,主要考慮是什么?
在本案中,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組織浙江省各財險公司多次集體開會、磋商,形成《浙江省機動車輛保險行業自律公約》和《實施細則》,限定了保險費率的折扣幅度。還通過組織自律檢查、處罰違約行為等方式,推動當地各財險公司實施自律公約,是壟斷協議的主要的領導者和組織者,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因此我們依法給予法定最高50萬元的罰款。各財險公司處于相對被動的地位,違法責任較輕,違法情節也較輕,所以按上一年度商業車險銷售額1%的比例處罰。
人保財險等三家體量較大的公司為何被減免罰款?
橫向壟斷協議隱蔽性強,調查難度大,為鼓勵協議成員揭發合謀行為并提供關鍵證據,各國反壟斷法律都設計了寬大制度。我國《反壟斷法》、《反價格壟斷行政執法程序規定》也作了類似規定。
本案并不是國家發改委第一次運用寬大制度。液晶面板案、奶粉案、汽車零部件和軸承案等都運用了寬大制度。國家發展改革委啟動對浙江保險行業的反壟斷調查后,人保財險總公司第一時間與我們取得聯系,要求浙江分公司全力配合調查,提供了關鍵證據并且積極整改,因此獲得全免。國壽財險浙江分公司第二家自認,對達成壟斷協議的關鍵會議提供了完整描述;平安財險浙江分公司第三家自認,提供了數百頁全面詳實的證據。我們依法減輕了對兩家公司的罰款。
為什么美國利寶、日本愛和誼等九家保險企業未被處罰?
根據群眾舉報,我們最初對浙江省境內全部32家財險公司進行了調查。發現美國利寶保險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根據總部要求,制定了《利寶保險有限公司反壟斷合規管理辦法》并一直嚴格執行,未參與達成、實施壟斷協議。日本愛和誼保險公司也未參與達成、實施壟斷協議。此外,浙商財險、紫金財險、華農財險、國泰財險、信達財險、英大泰和財險和泰山財險等財產保險企業浙江分公司也未參與達成、實施壟斷協議。因此,我們依法對上述9家企業停止調查。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執法對所有企業一視同仁,違反《反壟斷法》的,不論是什么類型的企業,都會依法查處。經過調查沒有發現違法行為的,我們一定會尊重事實、公平對待。
國家發展改革委在網上公布本案處罰決定書的原文,主要考慮是什么?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要求“完善執法程序”、“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監督”。國務院今年發布的《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對執法信息公開提出了進一步要求。我們始終認為,公開曝光壟斷違法行為,不僅可以宣傳反壟斷法律,教育企業合規經營,也有利于引入社會監督,促使執法機構自覺規范執法行為。在之前的執法工作中,我們已經曝光了一大批典型案件。這次公布相關處罰決定書全文,是公開執法信息、接受社會監督的一次嘗試。今后我們會進一步加大公開力度,接受社會監督。
我們關注到,此前國家發改委曝光的反壟斷案件主要集中在制造業領域,如乳粉案、高端白酒案、汽車零配件案等。現在曝光保險壟斷案,是否意味著金融服務業是國家發改委未來反壟斷的執法重點?
由于我們反壟斷執法的力量比較薄弱,現階段還沒有力量大規模地逐個領域開展行業性檢查。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調查處理的絕大部分案件都來自于舉報。如果在一個時期,某個領域和行業,尤其是與廣大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民生領域和行業,投訴舉報比較密集,就有可能成為我們調查的重點。因此,我們歡迎社會各界,特別是消費者、經營者、律師和專家學者,通過各種形式提供壟斷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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