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2月8日消息(記者 高藝寧)8日,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致三人死亡、多人受傷的廣東省河源市“11·23”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有了最新進展:河源市源城區檢察院日前依法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李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
記者了解到,2017年8月中旬,犯罪嫌疑人李某為了謀取非法利益,在河南省安陽市文峰區設立制作假酒工廠,向犯罪嫌疑人孟某采購沒有任何檢驗報告的酒精,聘用其他犯罪嫌疑人大肆在制假窩點生產假酒。2017年9月至11月,共制造假酒五批次940箱左右。深圳某酒業公司股東肖某等人,在明知生產假酒的情況下,向李某“投資”,并共同銷售獲取利潤分成。
2017年11月18日至23日,在犯罪嫌疑人楊某的酒吧內,多名顧客飲用了其采購的“菲朗氏調配威士忌”“法利雅調配威士忌”假酒后,出現甲醛中毒癥狀,造成3人甲醇中毒死亡。案發后,河源市公安機關陸續將李某等26名涉案人員抓獲歸案。12月25日,源城區公安分局以李某等13人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請批準逮捕,源城區檢察院于12月29日對該13名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對其余涉案人員的犯罪事實,公安機關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廣東省檢察院有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該案被害人員眾多、社會關注度高,檢察機關偵查監督部門繼續跟進此案,引導公安機關收集、完善相關證據材料,并建議公安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的同時,配合相關部門積極動員相關涉案人員賠償被害人,妥善化解社會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