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經濟犯罪 “案中案”“老賴”一審被判無期
2015-08-06 09:53: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海口8月6日消息(記者朱永 通訊員方茜)海口海事法院在執行一宗借款合同糾紛案時,發現被執行人涉嫌經濟犯罪,執行法官當機立斷將線索移送公安機關。近日,被執行人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2013年3月11日,茂名市茂南大地石油化工廠(以下簡稱大地化工廠)及其法定代表人吳某以資金周轉為由向黃某借款2000萬元,期限2個月,以大地化工廠所有的18#罐內3500噸原料油作為抵押。還款期限屆滿后,大地化工廠及吳某未能償還借款本金。同年9月11日,雙方共同向海南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海南仲裁委員會受理后作出(2013)海仲(分)字第146號調解書,確認大地化工廠應于調解書生效后3日內償還黃某龍借款本金2000萬元。調解書生效后,大地化工廠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黃某龍遂向海口海事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海口海事法院立案執行后,依法向被執行人大地化工廠發出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責令其主動履行還款義務,但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義務。執行法官立即查封了其廠區內18#罐內3500噸原料油,并啟動評估、拍賣程序。2014年4月10日,買受人柯某和張某宗以最高價2022萬元競得該原料油。4月21日,海口海事法院執行局帶隊前往廣東茂名進行交付。
交付現場,大地化工廠設置多重障礙,言語威脅執行法官,采取事先將廠區內的動力電纜切斷致使不能啟用抽油設備等手段阻礙交付。執行法官逐一排除困難,隨著交付工作進行,買受人發現18#罐中油品數量、質量和評估報告不符,遂現場抽樣送檢。檢測報告顯示,18#罐內水的比例占到98%以上,即大地化工廠通過罐體結構處理虛構了罐內有3500噸原料油的假象。
執行法官認為被執行人大地化工廠及其法定代表人吳某的行為可能涉嫌經濟犯罪,當機立斷與茂名公安局取得聯系,由公安對現場的證據進行固定。事后,執行法官向茂名當地公安局移送了相關材料。不日,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吳某被茂名公安局刑事立案。后吳某被檢察機關提起起訴,經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據介紹,本案屬于典型的民事執行案件,在執行過程中法官發現被執行人虛構3500噸原料油,以此為抵押與交易對方簽訂借款合同,騙取資金。被執行人的行為不僅損害了本案當事人的利益,放任不管還將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嚴重破壞了正常的金融交易秩序。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發現經濟犯罪必須及時移送的通知》的規定,執行法官向公安機關移送了相關材料,最終成功追究被執行人的刑事責任。
編輯:中國廣播云采編
關鍵詞: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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