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太原1月24日消息(記者賀威通)今天召開的2017年山西省環境保護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上,提出要加強環保立法工作,要求加快修訂《山西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和土壤相關地方法規。要嚴格貫徹執行新《環保法》,進一步加大“四類典型案件”查處力度,強化環境監督網格化監管,推動環境執法監管的重心下移。并且明確要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持續開展全省環保“鐵腕治污”專項行動,依法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積極運用新的“兩高”司法解釋,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加強與公、檢、法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快形成會商、執法信息共享和案件移送等高效機制。完善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機制,建立實時在線環境監控系統,進一步擴大自動監控監管范圍,公開并督辦嚴重超標企業。
此外,還要求認真總結運城“1.18”粗苯罐車泄露事件處理的作法,形成案例,在全省學習推廣。加強監測預警能力建設,強化全省監測預報預警和應急處置指揮系統建設,完善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和應急平臺,加強對飲用水源監測預警預報和應急響應,建立化工園區有毒有害氣體環境風險預警體系;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建設。要高度重視環境應急工作,積極開展環境隱患和風險排查,指導各市縣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加強市縣環保部門應急演練;推進突發環境事件環境影響和損失評估,支持重特大環境突發事件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繼續推進環境污染損害司法鑒定工作。要健全環境社會風險防范與化解體系。強化公眾健康重點領域風險預警與防控,加強環境敏感項目源頭預防措施和事中事后監管,建立環境與健康監測、調查和風險評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