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廈門6月29日消息(記者 陳庚 通訊員 陳萬穎)謊稱能幫助廈門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辦理入學或轉入公辦學校事宜,福建三明籍男子吳某去年先后騙取7名家長17.4萬元血汗錢,用于賭博揮霍一空。今天上午,廈門市湖里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此案,依法判處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在判決生效后,吳某還需退賠17.4萬元給被害人。
去年4月和8月,吳某明知無法安排小孩入學或者轉入公辦學校,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先后分三次騙取7名家長17萬4千元,然后將所騙錢款用于賭博揮霍一空后逃匿,今年2月份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今天的庭審上,吳某表示認罪、悔過。他說,自己因為迷上了賭博,為了籌集賭資,于是想到了這個辦法。事發后,妻子與自己離了婚,還有一個女兒需要撫養,希望能得到輕判,出獄后一定好好做人。
“你的行為嚴重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破壞了正常的招生秩序,還耽誤了人家小孩上學,對社會、對這些家庭和孩子本人都產生了惡劣影響。希望你能夠痛改前非、吸取教訓,今后通過雙手合理合法創造財富。”廈門市湖里區人民法院院長、本案審判長高碧青對吳某說。
經過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多次騙取他人錢款共計人民幣17400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鑒于其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當庭亦自愿認罪,可以從輕處罰。于是做出上述判決。吳某當庭表示不會上訴。
針對這起案件,高碧青提醒說,今年廈門秋季小學招生工作已經開啟,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就讀小學,廈門統一采取積分入學的辦法,有著嚴格的規定和規則,希望家長們不要輕信小道消息,一定要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咨詢后,通過合法正規途徑來辦理。在發現被詐騙后務必要保存好證據,及時報警處理。
記者獲悉,院長庭長辦理案件在廈門市湖里區人民法院早已是常態。作為福建省法院審判綜合改革試點和法院司法體制改革試點,該院自2014年起不斷推進院庭長辦案制度化、常態化,促進優化審判資源配置,三年來院庭長辦案9519件,占全院結案量的26.75%,其中今年上半年院庭長審結案件2240件,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長47.17%,院庭長辦案量位居廈門市基層法院前列。
今年6月,該院還通過《分案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院庭長承辦案件的任務量,指出院庭長主要審理四類重大復雜疑難案件,并排除辦理速裁、小額訴訟等簡單案件。同時規定,承辦法官在遇到復雜、疑難案件需要將適用簡易程序轉為適用普通程序時,可以將院庭長列為合議庭審判長。
“院庭長作為優秀的審判力量,帶頭多辦案、辦復雜案件,能夠更好地統一裁判尺度,提升審判質效和司法公信力,也能把經驗技巧傳授給年輕法官,起到傳幫帶的作用。”廈門市湖里區法院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劉凱娟告訴記者。
據介紹,今后該院還將通過進一步健全保障院庭長辦案的工作機制,完善對院庭長辦案績效的考評監督,推動院庭長辦案得到更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