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杭州9月26日消息(記者 李佳)今天上午,記者從相關發布會上獲悉,浙江省第一部專門針對古樹名木保護的政府法規《浙江省古樹名木保護辦法》將于10月1日起正式實施。今后在古樹名木上刻劃名字、“到此一游”,或釘釘子、折樹枝、晾衣服等行為都屬于違法行為,最高可罰款3萬元。
發布會上,浙江省林業廳副廳長楊幼平介紹,浙江古樹名木資源豐富,數量多、種類多、群落多。據最新普查,浙江全省共有古樹名木21.84萬株,其中樹齡500年以上的國家一級保護古樹就有6149株。其中“最古”古樹是麗水蓮都區的晉代樟樹,樹齡1700年。《浙江省古樹名木保護辦法》的正式實施,將為全省的古樹名木戴上了“護身符”、撐起了“保護傘”。
《辦法》規定,要定期對古樹名木資源進行普查,500年以上的古樹及名木為一級保護古樹,由縣級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鑒定,報省級認定;300年以上不滿500年的二級保護古樹,由縣級鑒定,報市級認定;100年以上不滿300年的,由縣級鑒定和認定,形成的目錄及時向社會公布。這就徹底結束了古樹名木長期以來自生自滅、散生放養的歷史。還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古樹名木的資源調查、認定、搶救以及古樹名木保護的宣傳培訓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浙江省也因此而成為全國第一個針對古樹名木保護專項撥款的省份。
此外,《辦法》首次提出建立古樹名木養護激勵機制,鼓勵單位和個人向國家捐獻古樹名木以及捐資保護、認養古樹名木。同時對禁止行為、因基礎建設涉及古樹名木及確需遷移的情形和處置,都作了詳細的規定。如,今后在古樹名木上刻劃名字、“到此一游”,或釘釘子、折樹枝、晾衣服等行為都屬于違法行為,最高將被罰款3萬元;對因施工中保護古樹名木不力的,最高可罰10萬元;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除了古樹名木保護外,楊幼平介紹,浙江已經提出新植1億株珍貴樹的目標,目前已列入全省“十三五”規劃。浙江省政府專門印發了五年行動計劃,實行1年多來,已累計新植珍貴樹種4513萬株,成活率保持在85%以上。省里每年投入1.5個億左右用于珍貴彩色森林建設,包括對珍貴樹種造林實行最高補助標準,新造林每畝補助1500元,補植造林每畝補助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