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濟南11月1日消息(記者桂園)按照中央對做好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法規清理工作的要求,山東省政府法制辦近日組織有關部門對所涉及的地方性法規進行了全面梳理,對二十七件地方性法規不適應當前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部分內容進行了修改,并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
此次草案提出修正的地方性法規,包括《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湖泊保護條例》、《山東省實施辦法》等27件地方性法規,內容涵蓋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噪音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污染防治以及野生動物保護等多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