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杭州8月2日消息(記者陳瑜艷 通訊員張敏捷)記者從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從8月1日起,凡符合條件的浙江企業不用再辦理名稱預先核準,自主取名后直接申請設立登記,不需要再申領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這一舉措將進一步壓縮浙江省企業開辦時間,簡化企業名稱和設立登記環節。
據了解,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批準同意《浙江省工商局關于開展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方案決定,在杭州、舟山試點基礎上,將于8月1日起在浙江全省開展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改革。
哪類企業可以直接進行名稱自主申報?據浙江省工商局企業注冊處負責人介紹,《方案》明確,除需辦前置審批事項或名稱核準與設立登記不是同一登記機關的仍實行名稱預先申報外,其余的都可以直接進行自主申報。如所在地在義烏的申請人,擬申報需辦前置事項的“義烏某某學校有限公司”或申冠“金華”、“浙江”或無區域名稱,其名稱核準與設立登記不是同一登記機關的這兩類情形之外,其他企業名稱無需實行預先核準。也就是說,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以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和《浙江省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登記管理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自主擬定名稱,申報通過的即可辦理企業設立登記,免去名稱預先核準環節,進一步縮短開辦時間。
據介紹,浙江工商全程電子化平臺名稱自主申報系統(http://wsdj.zjaic.gov.cn)正式上線后,除明確名稱用字規范、名稱禁限字庫、名稱行業表述以及名稱組織形式等,申請人可以進入系統對擬取名稱進行自動智能篩查,實現自主申報。名稱提交成功后,系統進行自動審核,審核通過后自動生成“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告知書”,并推送名稱自主申報通過的短信提示。然后,申請人可以繼續辦理全程電子化登記,也可以憑自主申報通過的短信到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另外,自主申報名稱通過后保留30天,有效期內,可以申請延期一次,延長期限30天,逾期未辦理設立登記的,名稱自動失效。保留期內的名稱不能調整登記機關、投資人、注冊資本、投資額等事項,不能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
浙江省工商部門提醒,實行名稱自主申報申請人還是需要遵守企業名稱相關規定。目前浙江省工商局已建立全省統一的名稱禁限用庫,如不得與同一名稱登記機關的同行業字號相同或相近,不得含有有損于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內容和文字,不得含有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內容和文字,不得含有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不得含有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團組織名稱、社會組織名稱及部隊番號等等;同時世界五百強、馳名商標、知名商號等作相對保護,在征得同意或承諾后,方可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