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濟南2月14日消息(記者桂園)山東省近日印發《山東省打好渤海區域環境綜合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明確到2020年,入海河流水質持續改善,劣Ⅴ類水體明顯減少,達到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確定的目標要求;近岸海域水質穩中趨好,水質優良(一、二類水質)比例達到88%左右,其中,渤海海域達到75%左右。
方案的陸域范圍為小清河、海河、半島流域范圍,包含:青島、東營、煙臺、濰坊、威海、日照、濱州7個沿海市和濟南、淄博、德州、聊城4個內陸市;海域范圍為山東省渤海、黃海管轄海域,面積約4.73萬平方公里。
方案明確了強化陸源入海污染控制、強化海岸帶生態保護、強化海洋污染防治三個方面的重點任務,提出落實“灣長制”,構建陸海統籌的責任分工和協調機制,落實各級、各有關部門治理與保護責任。
在強化陸源入海污染控制方面,方案指出要深化工業污染防治,確保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2019年6月底前,沿渤海城市制定不達標工業直排海污染源全面穩定達標排放改造方案;2020年7月起,沿渤海城市實現工業直排海污染源穩定達標排放。強化城鎮生活污染防治,到2020年,11個市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20萬噸/日,城市、縣城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8%和90%以上;建制鎮污水處理率達到70%以上,實現所有建制鎮建有污水處理設施;11個市新增污水管網1900公里,基本實現城市建成區污水全收集、全處理,新增污泥無害化處置能力1900噸/日,城市、縣城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置率分別達到90%、70%以上。加強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在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方面,到2020年,11個市規�;笄蒺B殖場(小區)全部規范化配套建設(或委托他人代為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糞污貯存、處理、利用設施并正常運行;2019年年底前,大型規模養殖場(小區)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統籌治理農村生活污水,到2020年,11個市基本完成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改造,50%以上的村莊對生活污水進行處理,其中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縣80%以上的村莊對生活污水進行處理,農村新型社區基本實現污水收集處理。推廣農藥減量控害、化肥減量增效和增施有機肥技術,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到2020年,11個市單位耕地面積農藥使用量較2015年下降10%,化肥使用量較2015年下降6%。
在強化海岸帶生態保護方面,方案提出要優化開發保護空間布局,2020年年底前,完成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工作,全面清理非法占用生態保護紅線區的圍填海項目。實施最嚴格的岸線開發管控,嚴格控制在海岸線向陸1公里范圍內新建建筑物,到2020年,渤海海域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40%。實施退耕(養)還澤(灘)等工程,恢復黃河三角洲、萊州灣等近海與海岸受損濕地生態功能和自然屬性,到2020年,恢復濱海濕地面積100萬畝左右,將萊州灣濕地等重要生態系統選劃為自然保護地。開展重點河口海灣和岸線岸灘治理修復,2020年年底前,重點河口海灣整治修復規模不低于3800公頃,渤海岸線岸灘整治修復長度不少于22公里。推進渤海海域禁捕限捕,自2019年起,逐年減少海洋捕撈許可證數量,實現海洋捕撈產量負增長;逐步壓減近海捕撈漁船數量和功率總量,到2020年,近海捕撈機動漁船數量和功率比2017年削減10%以上,海洋捕撈產量較2015年減幅不低于24%。
在強化海洋污染防治方面,方案指出要清理整治海水養殖污染,到2019年年底,徹底清理整頓渤海海域非法和不符合分區管控要求的海水養殖,推進生態健康養殖和布局景觀化,開展海域休養輪作試點。加強船舶與港口污染控制,2020年年底前,沿渤海城市完成漁港環境清理整治,實現名錄內漁港污染防治設備設施全覆蓋。推進沿岸及海上垃圾污染防治,2019年年底前,沿渤海城市完成沿岸一定范圍內非正規垃圾堆放點的清除工作,建立“海上環衛”工作機制,推進垃圾分類,具備海上垃圾打撈、處理處置能力;2020年年底前,沿渤海城市實現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垃圾的常態化防治。此外,要加強近岸海域溢油風險防控,2020年年底前,建立渤海海上溢油污染海洋環境聯合應急響應機制,建設應急物資統計、監測、調用綜合信息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