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青島1月14日消息(記者王偉)青島市《關于深化養老服務改革全面提升養老服務水平的實施意見》近日發布,其中提出,在所有的城市街道及農村鎮駐地均建功能齊備的鎮(街)級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
青島市民政局養老處處長喬先華介紹說,為實現青島市“9073”養老格局,即90%的老年人在居家養老,7%的老年人在社區養老,3%的老年人在機構養老,必須下大力氣抓好居家社區養老服務。
青島市民政局局長王哲表示,將在兩年內完成全市所有街道、鄉鎮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建設。據了解,青島市將城市社區原有的社區日間照料中心、農村社區原有的幸福院,轉型為鎮(街)級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站,實行統一運營和管理,為轄區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失智)、半失能老人提供居家社會化養老服務。
《實施意見》提出,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設施由區(市)民政部門或街道社區免費提供,由區(市)民政部門統一招標具備醫養結合能力的養老服務企業或組織運營,3-5年為一個運營周期,對具備基本功能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按等級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
新創“家庭養老床位”概念,由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與周邊社區的居家失能、失智以及部分失能老人簽約,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康復護理、醫療保健、助餐送餐、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專業照護服務,享受“家庭養老床位”待遇,簽約家庭養老床位享受運營補貼及老人意外傷害責任險,居家養老服務從業人員享受雇主責任險。
《實施意見》明確大力支持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企業或組織規模化、連鎖化發展。對符合條件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組織按程序取得從事長期護理保險資格的,養老組織和醫療組織可以登記為1個法人。
此外,《實施意見》鼓勵志愿者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按一定的規則記錄儲存服務時間,當年老需要時提取時間兌換服務。堅持公益性、互助性、激勵性、持續性原則,重點為空巢獨居老年人、銀行存有服務時間的60周歲以上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務。積極探索學生社區志愿服務記學分等做法。
針對養老護理員短缺問題,《實施意見》明確建立養老護理員崗位綜合補貼制度。對與養老護理員簽訂用工合同、依法依規繳納社會保險的養老服務組織,政府給予崗位綜合補貼,補貼時間不超過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