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西安1月31日消息(記者雷愷)陜西省咸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今天(31日)曝光一批疫情防控違法典型案件。
1月26日,接群眾舉報,咸陽圣潔大藥房有限公司涉嫌哄抬物價,咸陽市市場監管局檢查發現,該店將原銷售價格為5元/包和10元/包的口罩,分別提高至10元/包和15元/包進行銷售。雖然進行了明碼標價,但標示的價格為原銷售價格,與被舉報的銷售價格不符。執法人員現已責令該藥店停止上述違法行為,并根據《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另行作出行政處罰。
1月26日,接群眾舉報,秦都區市場監管局對轄區馬莊街道辦事處百姓樂藥店進行檢查,發現該藥店銷售的速效救心丸、清熱化毒丸等幾十種藥品未依法明碼標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秦都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現場整改,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并立案查處。
1月27日,咸陽市局食品藥品稽查支隊對咸陽百福康醫藥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各款口罩已銷售完畢,電腦銷售記錄顯示:(千江)明星同款口罩(兒童)購進價6元/盒,銷售價15元/盒;兒童閥門霧霾口罩購進價5元/盒,銷售價18元/盒;聯友防顆粒物呼吸器(帶閥)口罩購進價6.5元/盒,銷售價20元/盒;保為康防顆粒物呼吸器(帶閥)購進價10元/盒,銷售價20元/盒。以上4種口罩的提價幅度為100%-260%。其中,后兩種口罩未能提供購進票據,稽查支隊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1月27日,有群眾投訴,三原縣有人售賣無標識的口罩。三原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趕赴現場檢查發現一名女性正在街頭銷售口罩,當事人現場不能提供所銷售口罩的進貨票據,現場發現口罩180盒,口罩內外包裝無任何標識。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銷售的180盒無標識的口罩予以扣押,并對此案深入調查。
1月29日,根據群眾舉報,咸陽市局食品藥品稽查支隊聯合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對咸陽聚家連鎖超市有限公司瑞云分公司銷售的口罩和消毒酒精等產品進行檢查。現場發現其辦公區左側房間存放有標示為3M 9001口罩48袋(每袋2只)。該超市不能提供其經營的3M 9001口罩的購進票據。經現場初步對比,發現標示3M 9001的口罩上印刷的字體等外觀標識與正品存在差異。該超市涉嫌經營假冒產品。目前,市局食品藥品稽查支隊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