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合肥3月5日消息(記者梁明星)記者今天獲悉,為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減輕企業負擔,安徽省醫保局會同安徽省財政廳等日前印發《關于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實施方案》。自2020年2月起,各市人民政府對企業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征收,減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省直職工醫保參照執行。
《方案》明確,自2020年2月起,各市人民政府對企業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征收,減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原則上,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于6個月的統籌地區,可實施減征;可支付月數小于6個月但確有必要減征的,由統籌地區確定是否減征。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參照執行。
同時,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繳納職工醫保費的繳費人,可繼續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補辦、補繳,期間不加收滯納金。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經申請、認定并簽訂緩繳協議后,可緩繳職工醫保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滿后,參保企業在緩繳協議規定期限內補繳職工醫保費的,免收滯納金;未按規定期限補繳的,超過期限時間按規定加收滯納金。享受緩繳職工醫保費的企業原則上應為2019年度按時足額繳費的企業,嚴重失信企業不納入緩繳職工醫保費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