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在衢州衢江區廿里司法所副所長楊學寬等人解說下,廿里鎮黃山村一農戶的信訪件得以順利解決。楊學寬是衢江區司法局試行派駐干部雙向選擇后選派的第一批干部,“雙向選擇之后,我們更多地參與到鄉鎮中心工作中,干事更有激情了。”
  長期以來,選人權和用人權分離是鄉鎮派駐干部管理的痛點、堵點,不僅制約了鄉鎮工作開展,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干部的成長和使用。今年以來,衢江區借鄉鎮機構模塊化運行改革契機,創新在衢江區司法局、資源規劃局、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等派出單位試行派駐干部和鄉鎮雙向選擇。
  “以往的派駐干部大多是部門直接委派,干部好或不好,鄉鎮都是被動接受。”衢江區委組織部干綜科負責人說,現在由組織部牽頭,書面征求鄉鎮意見,鄉鎮黨委如對部門派駐名單不滿意,向組織部書面反饋,再由組織部反饋派駐部門重新選派。“鄉鎮與部門不直接交換意見,讓鄉鎮黨委敢于有話直說。”
  雙向選擇的同時,隨著年終考核、福利待遇等接軌鄉鎮,干部下鄉鎮的積極性明顯提高。“此次‘雙向選擇’,原派駐干部均想繼續留派,還有部分局干部也想下鄉,我們通過競爭上崗、擇優選派,把好鋼用在刀刃上。”區司法局辦公室副主任鄭向東介紹。
  衢江區還將派駐干部的日常管理權、考核評價權、推薦提名權進一步下放。對工作表現好、能力素質強的,經派出部門同意,鄉鎮可安排其兼任中層;業績突出、群眾公認的,經鄉鎮推薦,優先提拔使用;工作表現差、群眾滿意率低的,鄉鎮可提出人事調整建議,需調整的由派出部門及時調整。
  “由‘派遣式’向‘雙向選擇式’的轉變,既能讓干部安下心,又能讓干部有憂患,有效推進了派駐隊伍與鄉鎮工作的深度融合。”衢江區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鄭益紅說。(記者 徐雙燕 劉斐)